大陸全方位加強資本管制,加碼圍堵資金流出。針對借道自貿區的走資行為,最高人民法院昨 (9) 日發布指導意見,加強涉及自貿區的民事審判工作,重點包括懲治涉自貿區的走私、非法集資、逃匯、洗錢等犯罪行為。
《星島日報》報導,意見強調,重視解決侵犯知識產權的跨境犯罪問題。依法懲治涉自貿區的走私、非法集資、逃匯及洗錢等犯罪行為。同時注意區分虛報註冊資本罪、虛假出資罪、抽逃出資罪以及非法經營罪與非罪的界限。按自貿區的特點,在自貿區法院聘請港澳台人士做陪審員、涉自貿區案件的送達,指導意見做出創新規定。
過去一年以來,由於人民幣貶值預期加劇,資本流出壓力積聚,大陸監管層已接連出招嚴打走資。其中,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在 2016 年 11 月已要求轄內銀行,加強對資金流入上海自貿區的盡職調查,尤其在後續資金支付的環節,警惕企業以虛假大額境外投資為名,借道上海自貿區走資。
人行上海總部副主任張新此前即表示,央行將加強打擊上海自貿區洗錢、恐怖融資、逃稅。同時將加強對自貿區逃匯的審查,防止跨境資金異常流動。最高人民法院相關的指導意見,有助加大力度,打擊涉自貿區的逃匯、洗錢等違法違規活動。
大陸已採取一連串措施,嚴控資金外流。包括禁止以銀聯卡刷卡買海外投資性保險;近日人行再次約談比特幣平台負責人,圍堵借平台交易轉移資金的行為。新年伊始,外管局進一步加強對個人購匯真實性審查,如果有違法違規套匯行為,當事人除了可能被列入關注名單,此後兩年都將取消 5 萬購匯額度外,還可能面臨逃匯金額 30% 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