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201條款初判成立 市場憂不利太陽能產業發展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ITC) 對太陽能電池與模組產業進行的 201 條款調查初判,已於美國時間 22 日上午出爐,ITC 判定美國太陽能業者確實受到太陽能產品進口的「嚴重損害」,研調機構集邦科技旗下 EnergyTrend 初步評估認為,美國較有可能選擇採取高貿易門檻,但目前仍無法確認形式。

美國太陽能公司 Suniva 於 4 月底申請破產後,便向 ITC 提出申請「201 條款」,要求調查進口太陽能板是否對美國製造商造成損害,ITC 因而啟動調查,於美國時間 22 日公佈的調查結果中,以 4 比 0 的投票結果,一面倒認定美國太陽能業者確實受到太陽能產品進口的「嚴重損害」,將進入補救階段。

EnergyTrend 指出,與美國有貿易協議的國家中,已有墨西哥與韓國等國進口的產品,被認為「可能帶來損害」,其他與美國有貿易協議的國家,包括加拿大、新加坡、澳洲等國則被認定無損害影響。

ITC 將於 10 月 3 日先召開聽證會,進一步確認關稅或其他保護措施結果,再於 11 月 13 日前向川普建議採取提高關稅或其他補救建議措施,接下來則交由川普於 30 天內做出最終裁定。EnergyTrend 初步認為,美國較有可能採取高貿易門檻,但目前仍無法確認形式。

彭博新聞認為,ITC 的初判結果將對市場規模 290 億美元的美國太陽能產業帶來衝擊,隨著太陽能電池與面板價格攀升,將連帶使近年來大幅成長的太陽能建置計畫需求受到壓抑。市場認為,以長期影響來看,若美國展開貿易壁壘措施,將對整體太陽能產業造成不利影響,進而拖累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