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今 (5) 日表示,去 (2017) 年 11 月 7 日立法院審議通過臺灣與澳門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協議,其中針對航空事業相互減免應納的營業稅及所得稅,受惠的航空公司包括長榮航、台灣虎航及澳門航空,該租稅協議已於去年 12 月 29 日生效,並於今年 1 月 1 日適用。
財政部表示,臺澳航空租稅協議共 6 條,主要規範雙方航空企業居住者經營航空運輸取得的收入,包括以航空器經營航空運輸有附帶關係的出租航空器、航空貨櫃、相關設備及維修航空貨櫃的收入,營業稅稅率為零,其所得或利潤免徵所得稅,並提供爭議解決機制。
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資料,目前營運臺澳航線業者,包括長榮航空、台灣虎航及澳門航空等,雙方營運班次合計每周約 119 班,航空運輸往來密切,而臺澳航空租稅協議,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將強化臺灣空運事業整體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