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所推同股不同權對撼港交所 分析:不是對手

新加坡交易所拍板讓不同股權架構公司上市,並將於數月內制定條例,讓雙重股權架構的公司「短期內」於星洲市場掛牌,預料將趕上港交所 (0388-HK) 於下半年為此類公司開綠燈,與香港正面對撼。但有分析認為,港股市場在交投量、上市規模及市值方面都較優,新加坡未能成為對手

新交所上周五 (19 日) 舉行業績發布會,首席執行長羅文才指已決定容許「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以滿足新經濟的需要,並非單單為初創公司而設。新交所計劃在季內完成改例的諮詢,預計不久將來有首間公司上市掛牌。

新加坡金管局表示歡迎決定,同時指注意到市場人士對雙重股權架構企業的風險關注,會檢討新交所將提出的保障措施。

新交所 2017 年 2 月就「同股不同權」諮詢市場,推出時間甚至早於港交所,但至今仍未公布結果。翻查新交所文件,當時已就同股不同權提出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部分與上月港交所公布總結的條文相似,包括「1 股最多 10 票」、轉讓股份及持股董事辭任將失去特權、額外企業管治要求等。

至於為股份特權設時限的「日落條款」,新交所亦有在諮詢文件中提出是否需要強制設定 ,港交所則以美國市場沒有類似規則為由,決定不包含在內。

港交所亦有為同股不同權公司設明確門檻,符合新經濟定義的公司需有 100 億港元市值及 10 億港元收入,旨在吸引大陸獨角獸科技公司上市。港交所去年 12 月中發表總結後,總裁李小加表示農曆新年後將會發表改例諮詢,預計下半年可迎來首隻同股不同權新股,主席周松崗亦指有約 10 間內地新經濟企查詢上市詳情。

至於接受「同股不同權」公司作第二上市,新加坡交易所已較港走先一步,允許這些公司的掛牌申請,惟至今仍未出現首宗案例。

香港《明報》引述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董事林鴻恩表示,假設在新交所提出的企業管治要求與港交所大致相同,料大陸公司將會選擇來港。香港受惠國策,大陸公司亦熟悉港資本市場的運作;論新股市場估值、超購規模,港勝新加坡一籌;上市公司股份的流通量、交投規模亦遠較新加坡大。單單因為亞洲有另一交易所讓不同股權公司掛牌,並不能對港造成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