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昨 (6) 日發布《虛擬銀行的認可》指引修訂本,為虛擬銀行發牌原則諮詢公眾,預計 5 月正式發出新指引。經修訂指引容許非金融機構,包括科技公司亦可申請經營虛擬銀行,但要扮演促進普及金融角色,不應設最低戶口結餘要求或收取低結餘收費。據悉微眾銀行、平安科技亦有意申請。
綜合星島日報、香港文匯報報導,指引修訂本釐清虛擬銀行發展方向,以及所受監管與傳統銀行一致。修訂本要求虛擬銀行應以促進普及金融為發展方向,顧及小額個人存戶或中小企需要,不應設立最低戶口結餘要求或徵收低戶口結餘收費。
阮國恒表示,由於虛擬銀行不設實體分行,營運成本較低,故可提供小額貸款。他指,依照外國經驗,虛擬銀行貸款額可低至數千元,切合小微企業需求,彌補現時傳統銀行不足。
他續稱,虛擬銀行以零售業務為主,目前不會對其服務範圍作限制,但會規管虛擬銀行不得以掠奪性定價,搶奪市場份額,以免影響銀行體系安全。另外,當局更為着重虛擬銀行的科技及保安風險,所以會就相關風險作獨立評估。
在資本要求上,申請經營虛擬銀行的機構,須符合銀行業條例要求資本至少要有 3 億元 (港元,下同)。阮國恒指,3 億元資本要求在國際上不算嚴苛,由於虛擬銀行吸收市場存款,因此需要確保機構有一定財政實力支持業務發展。至於存放在虛擬銀行的存款,亦受存款保障計畫所涵蓋,上限同為 50 萬元。
針對虛擬銀行不設實體分行,港民有需要時或難以尋求銀行協助,故指引修定本要求申請機構須在香港最少設立一家實體辦事處,作為客戶支援中心,包括處理投訴。
這次諮詢將於 3 月 15 日完結,預期於 5 月發出新指引,目前有意設立虛擬銀行的機構已可遞交申請。阮國恒表示,早前曾商討有意經營虛擬銀行的 10 家機構中,金融機構及科技公司各佔一半。
他指,曾接觸的機構中,不少都符合指引要求,而且不少機構都對經營虛擬銀行表示「非常有興趣,會盡快申請」。對於最終會發出多少個虛擬銀行牌照,他不作預測,只稱須視乎市場對經營虛擬銀行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