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電時代過了 谷歌重塑廣告事業 更名3大廣告工具

每年廣告營收超過 1000 億美元的谷歌 (Google) (GOOG-US) 週二宣布,將串流多種廣告技術至 3 大產品: 谷歌廣告 (Google Ads)、谷歌行銷平台 (Google Marketing Platform) 和谷歌廣告管理器 (Google Ad Manager)。

這微妙的變化凸顯出,越來越多消費者用各種設備上網看廣告,不只是靠桌上型電腦。

谷歌營收總額中約莫 85% 來自在旗下產品和合作夥伴網站上放置廣告的技術,根據 eMarketer 數據,谷歌和臉書 (FB-US) 兩者合併拿下全美數位廣告支出的 56.8%。

雖然廣告事業大成功,但谷歌仍將撤除 2000 年推出的第一個廣告產品 AdWords 品牌,以及 2007 年收購的 DoubleClick 品牌。

AdWords 讓行銷業者在谷歌產品或合作夥伴網站上置放廣告,透過搜尋關鍵字、文字或橫幅廣告、廣告影片或行動 app 內等方式呈現,根據谷歌遞交的官方文件,去年 AdWords 創造營收 954 億美元,但這個品牌仍反映出桌電和網站是上網主要途徑的時代,在谷歌 18 年前開始賣廣告以來,現在網路世界已經大為不同。

谷歌 2016 年時宣布,連同美國和日本在內,一共有 10 個國家來自行動設備的搜尋數量多過來自桌電的數量。廣告商也意識到此點,他們希望可以有更彈性的途徑來接觸各地顧客,而不再侷限於網站。

AdWords 因應時代更名為 Google Ads,但其實功能上早已對應市場需求,可以讓企業在谷歌廣告網絡上跨平台購買廣告,包括搜尋引擎、Youtube 影視、谷歌地圖、Google Play、Android Store app 和在合作夥伴的網站上。谷歌不按照特定行為模式收費 (例如針對桌電瀏覽者或行動設備瀏覽者等),而是根據廣告商試圖接觸的客戶群來跨平台分配廣告費用。

更名後有一點不同的是, Google Ads 更適合小企業透過谷歌置放廣告,利用「小活動 (Smart Campaigns)」選項,企業可以在短短數分鐘內就創造出一則制式廣告,可以設定目標 (例如打電話),讓顧客到他們的網站或者到他們店內。

谷歌行銷平台主要針對大型廣告商和媒體買家,也會結合 DoubleClick 的廣告技術和 Google Analytics 360 的數據管理,以助企業採購並追蹤廣告效用。

谷歌廣告管理器用來幫助出版者管理網站上可用的廣告欄位,包含 DoubleClick for Publishers 和 DoubleClick Ad Exchange 這兩種技術。

一些較小型的網站將持續使用 AdSense,這可讓廣告商放置小型廣告在其網站上。行動 app 開發商則將繼續使用 AdMob,讓他們可靠自己 app 內的行動廣告賺錢。

為了讓所有廣告平台更顯茁壯,谷歌必須時時追蹤用戶行為,尤其滿足廣告商越來越高的需求,同時在大眾越來越謹慎看待隱私問題,在意科技公司是否監看其上網行為,以及監管單位實施更多管制,谷歌必須在幫助廣告商行銷和維持大眾個人隱私之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