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陸資案爆新事證 金管會調查中裁罰確定延後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日前在立法院表示,會在去 (2018) 年底對大同陸資調查做出裁罰,不過裁罰迄今尚未出爐,金管會今 (10) 日表示,大同案還有新事證需要調查,因此暫時未進行裁罰。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大同陸資案因發現新事證需要釐清、查證,媒體追問,新事證的方向是什麼?蔡麗玲對此三緘其口,只強調等調查結果出爐後,就會主動對外說明。

大同集團近年來陷入經營權紛爭,2017 年上海龍峰集團透過永豐金證券香港子公司假扮外資繞道持有大同股票,遭金管會查獲開罰並勒令出清股票,但去年 12 月三度傳出陸資持有大同股票,當時顧立雄曾允諾會在年底前做出處分。

此外,大同集團受到經營權之爭與子公司財務危機拖累,導致股價劇烈震盪,加上旗下尚志資產頻頻處分不動產引發小股東關注,金管會對此回應,大同股價由證交所密切觀察是否有異常;而不動產處分是否合理,則由公司治理功能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