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外資買家不服裁罰將提訴願 顧立雄:人頭不會因變更負責人而改變身分

陸資龍峰企業透過 3 家人頭戶,委由 5 家香港券商繞道取得大同約 18% 的股權,遭金管會裁罰,要求需限期出清大同股票,而被認定是人頭戶的「維家置業」不服金管會裁處,決定提出訴願,對此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 (21) 日表示,對於維家提訴願予以尊重,但他也說「人頭戶就是人頭戶,不會因為更換負責人就改變人頭戶的事實」。

對於金管會裁處,維家置業的負責人 WEI 喊冤,表示自己是英屬維京群島 Danielson Creation 公司的負責人,去年 12 月向香港林姓股東購買維家置業股權,因而持有大同股票,認為現在的維家與陸資龍峰企業毫無關係,無法接受金管會裁處將提出訴願。

顧立雄今天出席「2018 基金投資模擬競賽」,針對陸資繞到買大同股權案,維家不服裁處,準備提出訴願,他在會後受訪時做上述表示。

顧立雄解是,從維家資金的金流來看,的確是龍峰透過香港券商買進大同,儘管在意見陳述階段,維家負責人移轉,但因時間點落在查獲之後,因此從時間點來看,很難主張 3 個買家屬於「善意第三人」。

金管會上週四針對陸資繞道買大同股票案,做出限期要求處分股票的處分,根據金管會公布的裁處書,中國龍峰企業是透過「維家置業」、「雅興投資」與「Sunny Captial」3 家人頭戶,買入大同股票。

根據裁處書內容,龍峰是透過 3 家人頭戶,藉由龍峰轉投資公司的銀行帳戶,經由不同銀行帳戶,將買股款項匯給人頭戶,由人頭戶買進大同股票,被金管會認定龍峰透過人頭戶買入大同,因而開罰。

至於龍峰透過香港券商投資大同,且透過的券商管道有些重覆,金管會是否認定券商有違規之虞,並進一步對券商開罰,顧立雄對此表示,金管會也是透過香港金證監會才釐清龍峰投資大同金流,因此不相信券商有能力知道投資大同金流來自於陸資,因此不會對券商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