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勞資協商未達共識 4/17第三次調解

長榮航空 (2618-TW) 今 (9) 日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簡稱桃空職工) 因工時、薪資福利、管理事項改善等 12 項訴求進行勞資爭議調解,不過,雙方經過 4 個多小時的協調仍未達成共識,因此將由桃園市勞動局於 4 月 17 日進行第三次調解。

長榮航說明,此次調解內容有 6 項與薪資福利相關,5 項與公司管理權相關,1 項為違約罰則,會中已具體針對改善桃空職工認為較辛勞航班、提高日支費 (外站津貼)、調整懲戒申覆制度、增加勞工董事等議題,- 但未達成共識。

長榮航強調,空服員派遣均符合民用航空法、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範,每月平均飛時為 75 小時,每月平均工時 (包含飛時、外站休時、公司待命、上課受訓等時數均計入) 為 120 小時,遠低於每 30 天不得超過 230 小時的法規上限。

雖部分區域航線的航班,偶因突發事件如天候、軍演、機場流量管制、機械故障等因素超時,但占比僅所有航班一年總飛航班次的 0.1-0.3%,機率極低,且仍思考如何杜絕單一航班超時的發生,因此針對幾條較易遇到突發事件的航班,視其個別狀況予以優化派遣,超時次數已經逐年降低。

長榮航:空服員每頓餐費上看 2000 元 每月餐費領逾 2 萬元 優於市場行情

針對桃空職工提出比照華航日支費每小時 5 美元訴求,長榮航再次強調,兩家公司日支費計算原則、外站飯店 (早餐) 和外站停留時間皆不同,且相較於業界提供給空服員停留外站的餐費、雜費,已優於一般國際行情,換算下來空服員平均每頓餐費約 1600-2000 元,每月平均支領超過 2 萬元,是否不敷使用可受公評。

而若有日支費不足夠補貼其用餐的航點,長榮航空也願意和桃空職工個別討論。

長榮航也說明,有些國際航空公司當天來回航班不提供日支費,有用餐需求的航點則依當地物價水準提供日支費,或美籍航空公司現行日支費平均 2-2.8 美元的水準,長榮航已優於一般國際行情。

在整體薪酬待遇上,長榮航強調,近 5 年連續平均每年調薪 2000 元 / 月,今年調薪 3000-4000 / 月,並且連續 4 年發放 4 個月的年終獎金和員工紅利,單就過去幾年每年的薪資調整幅度,已明顯超過同業水準。

在班型派遣上,長榮航歐美航線至少 4 天班起跳,提供組員餘裕的休息時間,若將整體年收入折算為日支費後,與華航空服員差距不大。

長榮航進一步說明,去年用人成本占總成本的 15.1%,較 2017 年的 16% 略減,是因去年單一最大的燃油成本增加近 90 億元,壓縮用人成本占比,並非用人成本費用減少,實際上用人成本金額增加 7.6 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