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安擬依公司法修正案提前華建改選 前董座林文亮4點聲明回擊

華建前董事長林文亮。(鉅亨網記者張欽發攝)
華建前董事長林文亮。(鉅亨網記者張欽發攝)

針對華建 (2530-TW) 大股東殯葬大亨吳珅篁擬依公司法規定召開股東臨時會,爭奪華建經營權一事,同為華建大股東的林文亮今 (24) 日透過律師連鳯翔發表 4 點聲明回擊,林文亮表明,無意挑起任何經營權之爭。

林文亮強調,主管機關及各項相關法令,對於股東會的召集及股東權利的行使,有完整的法令規定及程序,他本人對任何股東依法權利的行使,沒有任何意見及評論;同時也無意挑起任何所謂的經營權之爭,一切以維持公司穩定經營,維護全體股東及購屋消費大眾的權益保障為優先考量。

林文亮並指出,華建一直以來,專注本業,穩健經營,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以提供高品質的建築生活空間,服務購屋消費大眾及維護股東權益,在業界也有良好聲譽基礎。

林文亮指出,他本人於 2016 年 3 月 14 日已向當時的董事會辭任公司董事長一職,公司業務交由專業經理人負責,衡量公司資源及市場環境,兢業負責,一切經營資訊及董事會決議事項,依法辦理且公開資訊。

林文亮表示,他身為公司原始股東,感謝所有投資大眾及股東長期以來對公司的支持與鼓勵。董事會為公司決策單位,而他本人對所有股東一向表達尊重,緃使對於公司經營方向及定位,與部分董事及大股東意見不同,但董事會對於公司之經營決策一向以維護公司形象及股東權益為最優先考量。他本人也絕無以考量個人利益、經營權為優先的情形,甚至對任何股東也無任何傲慢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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