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裁決:美國2012年對中國課反補貼關稅 計算方式不符世貿規定

世界貿易組織 (WTO) 上訴法官週二 (16 日) 裁決,美國早前一些反補貼關稅並不符合 WTO 規則,若不取消可能面臨中國的反擊。美國政府對這項裁決內容表達不滿,認為 WTO 忽略客觀證據。

中國在 2012 年向 WTO 申訴,美國針對中國出口產品的濫用反補貼關稅,相關產品包括太陽能板、風力發電塔、鋼瓶和鋁型材,當時中國這些產品的出口額為 73 億美元。

WTO 裁定,美國利用第三國價格計算關稅的方式,不符合 WTO 的反補貼規定,因此必須取消這些關稅。但此項裁決也有利於美國的一面,因為他們認可美方觀點,即中國的確補貼國企。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 (USTR) Robert Lighthizer 表示,WTO 的裁決證明中國利用國企「補貼和扭曲」紐約,但美方指責,此項裁決已承認價格受到扭曲,卻要求美國必須依中國的價格衡量補貼。

USTR 聲明,WTO 忽視了客觀證據,以及世界銀行、經合組織和其他機構的調查結果。USTR 指出,WTO 的裁決破壞了自身的規則,使美國無法有效抵制所受到的損害。

中國商務部在網站上回應,WTO 上訴機構的裁決再次證明,美方違反世貿規則、一再濫用貿易救濟措施,嚴重損害了國際貿易環境的公平公正性。中方提起執行之訴,是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也是為了維護多邊貿易體制的權威性和規則的嚴肅性。

本次裁定中,另一個值得注意之處,在於其清晰地闡明了中國國企何時會被視為「公共機構」。美國商務部目前假定政府持有多數股權的國有企業,即可視作「公共機構」,因此他們對其他公司的注資,可能被視為補貼。

在此同時,美國、歐洲和日本的貿易談判代表,正在努力針對遏止中國國企扭曲市場行為,達成部分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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