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行昨 (22) 公布「金融科技 (FinTech) 發展規劃 (2019-2021 年)」,內容明確指出未來三年中國金融科技工作的方向、基本原則、發展目標等。
該「規劃」提出,到 2021 年,將建立中國金融科技發展的「四梁八柱」,進一步強化金融業科技應用能力,將金融與科技深度融合、強化消費者對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化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滿意度。
統整六大重點:
一、加強金融科技戰略部局:以長遠視角強化產業規劃,掌握金融科技發展趨勢,做好統籌規劃、改善體制、吸納人才等工作。
二、強化金融科技合理應用:全面提升金融科技應用水準,將金融科技打造成為金融高品質發展的「新引擎」。
三、加強金融服務品質與增加效能:合理運用金融科技手段豐富產品內容及服務管道、降低服務成本,使金融科技創新成果惠及整體經濟發展。
四、增強金融風險技防能力:均衡處理安全與發展之間的關係,運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場、跨產業、跨區域等金融風險的辨識、預警和處理能力,加強網路風險控管和資安,以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為底限。
五、強化金融科技監管:建立健全監管基本規則,加速推動監管基本規則擬訂、監測分析和評估工作。
六、夯實金融科技基礎:改善金融科技產業生態,優化產業治理體系,從技術、法規、信用服務、消費者保護等方面支撐金融科技健康有序發展。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秘書長陸書春表示,「今年 6 月,IMF 以 96 個不同國家和地區的調查數據公布一份全球金融科技調查報告。內容指出,有 2/3 的受訪國家和地區已經充分了解金融科技的潛在價值,並從戰略角度實施金融科技發展。」
金融科技在是一個全新的領域,其監管規則體系和工具正在不斷改善中,監管科技、監管沙盒等監管新規定也正在不斷嘗試進行。
而根據聯合國數據顯示,目前約有 20 個國家和地區的金融主管機關已經展開嘗試進行監管金融科技,超過 50 個國家和地區已設立或計劃設立監管沙盒,目的就是防止系統性風險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