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綠能光電 國產署再釋4.5公頃中南部國有地標租 22日開標

配合政府綠能政策,國產署積極釋出國有土地供業者標租。(鉅亨網資料照)
配合政府綠能政策,國產署積極釋出國有土地供業者標租。(鉅亨網資料照)

配合政府衝刺綠能政策,財政部國產署今年首度釋出三處國有地供民間業者設立太陽光電,其中有兩地順利標脫,財政部國產署打鐵趁熱,今 (14) 日宣布釋出第二波國有地釋出計畫,包括位於台中市與嘉義縣兩處合計共 4.5 公頃,基本設備裝置容量合計可達 3000 峰瓩以上,預定 10 月 22 日開標。

行政院日前拍板二期太陽光電兩年推動計畫,目標在今年新增 1.5GW、明年新增 2.2GW,兩年內目標新增 3.7GW 容量,目標在 2020 年將太陽光電裝置量提升至 6.5GW。

配合政府能源政策,國產署今年修訂《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提供國有土地開放民間業者標租,以作為發展太陽光電發電設施的基地。

國產署主任秘書王彩葉表示,配合政府綠能政策,國產署推出第二波太陽光電標租案,包括 6 月流標的台中市外,還新增嘉義縣,其中台中市標的面積共 3.3 公頃、基本設備裝置容量約 2240 峰瓩;嘉義縣標的面積約 1.2 公頃、基本設備裝置容量約 850 峰瓩。

王彩葉指出,包括國產署中區分署與南區分署已分別在 9 月 23 日、20 日公告標租台中與嘉義兩處國有土地的投標資格、投標設備裝置容量以及履約保證等內容,預計 10 月 22 日開標。

國產署今年 6 月鎖定台中市、台南市與高雄市三縣市分別釋出一處標的辦理太陽光電標租,其中台南市與高雄市都已順利脫標,台中市則因土地面積較大流標。

國產署表示,截至今年 9 月底止,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供民間利用活化收益共 1.5 億餘元,未來將持續釋出區位佳、面積大的不動產活化國有資產,創造更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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