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遭重罰〉台電:12月新廢水場完工前 放流水留廠不外排
鉅亨網編輯陳于晴
台中電廠放流水硼超標問題遭中市府開罰 6000 萬元,台電今(29)日宣布,在確保供電無虞前提下,全廠將透過廠內循環方式,放流水達標前留廠不外排,滴水不漏,直到 12 月新廢水場完工,放流水檢測達標後才會開始排放。
台電表示,已規劃各項改善措施,近日來除了緊盯新廢水場的進度外,第 5-8 號機組也從 7 日起自主減產 50%,以減少廢水的產生;21 日起嘗試以「源頭進行製程循環」方式,讓第 5-8 號機放流水暫不外排,藉此評估對於機組環保設施所造成的磨耗程度,以免影響製程及供電穩定。
經過連日來審慎的評估,台電表示,此方式雖會造成環保設備磨損的風險,與涉及機組的調度,但至少可以為中火爭取到 12 月前不排放放流水的時間,有了這段緩衝期,12 月完成的新廢水場便可接續而上,承擔起全廠機組放流水的處理,屆時經過新廢水場處理的放流水,即可達標。
台電強調,在穩定供電與環保優先的考量下,將全力進行相關調度工作,實行此權宜之計,將「源頭進行製程循環」方式擴大運用至第 1-4 號、第 9 及第 10 號機組,達到台中電廠全廠 12 月前不排放放流水的目標。
另外,台電表示,已於昨(28)日下午針對新廢水處理場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變更提出申請,期盼中市府協助盡早核發,以利新廢水處理場能如期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