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遭重罰〉燃煤量超標 台中再開罰300萬元不排除撤照

台中市長盧秀燕今 (3) 日召開中部 7 縣市首長空汙治理會報,宣示堅持管制生煤自治條例 1104 萬公噸的上限,而中火今年以來截至上周燃煤量已超標,將依法裁處 300 萬元,並限期 10 天內改善,最重不排除撤照。

台中市環保局指出,中火今年度的生煤許可量至明年 1 月 25 日為 1104 萬噸,不過,截至 11 月 27 日,中火燃煤量達到 1108 萬噸,已經明顯超標。

盧秀燕表示,中市府將依法裁處中火每部機組 30 萬元,總計 10 部機組 300 萬元罰單,並要求中火 10 天內改善,若未落實將按次裁罰,不排除撤銷 1-2 張操作許可證,意即撤照。

中火減煤議題引發台中市府及台電論戰,環保署日前回函法令解釋指出,根據「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 9 條規定,許可證記載的各項條件或數值,於未超過空污防制設施最大處理容量,且符合規定者得有 10% 的容許差值,全國一體適用。

不過,盧秀燕今天邀集 7 位縣市首長召開空汙治理會報,並簽署共同宣言,盧秀燕會中堅持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規定,中火年度燃煤許可量就是 1104 萬噸,駁回 10% 容許差值的說法。

台中市府針對中火放流水超標,日前裁處史上最高 6000 萬元罰鍰,今年以來累計已開罰超過 8500 萬元,再加上今日宣布裁罰 300 萬元,總金額逼近 900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