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立即失效!香港上訴庭正式拒絕暫緩執行
鉅亨網編譯羅昀玫
香港上訴庭週二 (10 日) 下午頒布判詞,正式拒絕《禁蒙面法》暫緩執行令的申請,意味《禁蒙面法》立即失效,律政司已就此裁決提出上訴,預定上訴庭於明年 1 月 9 日開庭審理。
上訴庭週二 (10 日) 頒布裁決,正式「拒絕」批准律政司「暫時有效令」或「暫緩執行令」的申請。
高等法院署理首席法官潘兆初及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在判詞中指道,港府提出「暫緩執行令」以免《禁蒙面法》失效的舉措,危害公共安全,威脅法治及損害公眾利益,港警於裁決後已即時暫停執行《禁蒙面法》,律政司已就現有案件進行上訴後再行處理。上訴庭將於下月 9 日開庭審理此案,為期兩日。
香港高等法院上 (11) 月 18 日裁定,香港特首林鄭月娥 10 月 5 日引用《緊急法》訂立的《禁蒙面法》部分違反《基本法》,《禁蒙面法》本身條文也屬違憲。律政司隨後提出暫緩執行裁決。
高院當時鑑於「香港面臨非常特殊的情況,案件涉及重大公眾重要性」容許可短期內暫緩違憲裁決,並讓律政司有機會向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