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車汰換免徵貨物稅 208萬輛中古車受惠 減稅336億元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政府為鼓勵民眾汰舊老車達成節能減碳目標,推出「中古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優惠」,據統計,截至去年 11 月底止,共有 208 萬輛中古車受惠,合計退稅金額共 336.2 億元。
中區國稅局表示,只要是 2016 年 1 月 8 日到 2021 年 1 月 7 日,出廠 6 年以上中古汽車或是出廠 4 年以上的舊機車,在報廢日前、後 6 個月內購買新車並請領牌照,分別可享有汽車 5 萬元、機車 4000 元的貨物稅減徵優惠。
根據中區國稅局統計,從 2016 年上路後截至去年 11 月底止,共有 55.2 萬輛汽車申請、退稅金額共 274.8 億元;機車共有 153.5 萬輛申請、退稅金額 61.4 億元,合計共有 208.7 萬輛中古車申請退稅,退稅金額共 336.2 億元。
中區國稅局提醒,申請減徵貨物稅應該在報廢日、新領牌照登記日後 6 個月內由廠商向國稅局申請,申請人收到退稅款轉付給新車主;另外,新舊車登記車主應為同一人、配偶或二等親以內親屬為主。
有民眾提問,汰換車輛如果是全電動機車或油電混合車是否可申請貨物稅減徵?國稅局官員說,由於電動機車已免徵貨物稅,因舞無法再適用貨物稅減徵,但如果完稅價格超過 140 萬元則可申請減徵優惠。至於油電混合車則可適用貨物稅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