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欠薪近5000萬元 北市勞動局加重裁罰150萬元

台北市勞動局昨 (6) 日前往遠東航空實施勞動檢查,發現公司未發放員工 12 月薪資近 5000 萬元,嚴重違反勞基法第 22 條第 2 項規定,勞動局今 (7) 日宣布,依法加重處分遠航 150 萬元,也創下裁處最高紀錄。

勞動局指出,自遠航去年 12 月 13 日無預警停飛以來,多次派員前往公司調查,昨天下午完成勞檢,遠航坦承確實因財務問題無法如期發薪,且未能說明何時可順利給薪,明確違反勞基法。

勞動局認定遠航情節重大,嚴重損害員工權益,即依法裁處 150 萬元,並依勞基法第 27 條規定,限令遠航於 2 周內將積欠的薪資發放完畢,否則將予以連續處分。

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除了查出遠航積欠員工近 5000 萬元的薪資,另外還有 1000 多萬元的加班費,勞動局把資料提報中央重大勞政會議後,將依法要求追加限制張綱維出境。

勞動局強調,遠航全國僱用人數達千餘人,影響甚多家庭,薪資為勞工賴以維生的重要來源,遠航應將發放薪資當作最優先處理事項,並再次呼籲遠航勞工如有任何勞動權益受損或是終止契約的爭議,可儘速向勞動局申請調解,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