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罩執行長吳國精違反證交法 遭判有期徒刑3年2個月

光罩繼高層大地震後 今日再公告執行長遭判刑。(鉅亨網資料照)
光罩繼高層大地震後 今日再公告執行長遭判刑。(鉅亨網資料照)

光罩 (2338-TW) 昨 (16) 日公告,董事長、總經理、財務長等高階主管全面異動,並新設執行長一職,由原董事長吳國精出任,今 (17) 日再公告,新任執行長吳國精因違反證券交易法,去年 12 月 18 日遭法院改判有期徒刑 3 年 2 個月。

針對今日公告一事,光罩表示,吳國精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且此案僅涉及吳國精個人投資,公司營運與財務一切,不受影響。

光罩昨日指出,為因應公司集團走向,因此聘任更專業化、年輕化人選,並由力晶旗下力積電副董事長蔡國智,擔任光罩董事長,原董座吳國精則改任執行長。

此外,原總經理陳陽成也卸任,由前旺能光電總經理、精材 (3374-TW) 總經理陳立惇出任,法人認為,陳立惇出任總經理,可望加深光罩與台積電 (2330-TW) 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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