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陪審團裁定蘋果、博通因專利侵權 共需賠償11億美元

據《彭博》報導,加州一個陪審團裁定,蘋果公司 (AAPL-US) 及博通 (Broadcom Inc.)(AVGO-US) 必須就侵犯加州理工學院 Wi-Fi 專利,合計支付 11 億美元的賠償金,這是史上第 6 高的專利裁決。

加州理工學院的律師說,根據裁決,蘋果必須支付 8.378 億美元,博通支付 2.702 億美元。

加州理工學院認為,蘋果對每台設備的賠償款約為 1.40 美元,Broadcom 公司每台設備的賠償款應為 26 美分,主要涉及其 802.11n 和 801.11ac Wi-Fi 晶片專利。

蘋果表示,公司準備對此次裁決結果提出上訴,並稱博通也打算這麼做,他們不同意這次裁決引用的事實和法律依據。

加州理工學院發言人指出,校方對陪審團認為蘋果和博通侵犯了專利感到高興,並補充說,校方致力於保護智慧財產權,也希望透過與教育相結合的研究,來擴大人類知識並造福社會。

蘋果和博通的律師否認侵犯專利,並表示,即使他們使用了相關技術,學校也不該取得重大的賠償支付。律師 Joseph J. Mueller 指出,這項專利過去只授權過一次。而共同發明人 Hui Jin 也作證稱,在此之前,他從未考慮排除他人使用專利。

加州理工在 2016 年提起訴訟,並將 iPhone、iPad、iPod、Apple Watch,Mac 電腦、HomePod 音箱及停產的 AirPort 無線路由器,均列為侵權商品。蘋果之前稱,他們僅是使用了博通的晶片,不該為此承擔責任。

據陪審團人員透露,相關論點並未影響裁決,陪審團僅關注並同意,兩家公司使用的技術侵犯了專利。

在此之後,加州理工是否還會依據相同技術,而指控其他廠商,也是後續關注重點。

(本篇文章不開放合作夥伴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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