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曼被列歐盟租稅黑名單 三大面向檢視調整避免挨罰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歐盟日前公布稅務不合作黑名單,英屬開曼群島遭列黑名單,會計師提醒,台商跨國集團可從三大方向檢視,包括開曼公司是否有歐盟股東、配合實質營運法規避免挨罰,但仍需觀察相關修法作業是否會影響實質營運法令與細則。
英屬開曼群島堪稱是台商設立境外公司的熱門地點之一,隨著開曼被列為歐盟租稅不合作黑名單,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執行董事蘇宥人表示,台商應儘速檢視位於開曼的境外公司,股東名單是否包含歐盟個人或法人股東,或與歐盟國家有交易往來,或直接持有歐盟國家的子公司,如有前述情形,即需要評估公司營運層面和股東層面之影響。
蘇宥人指出,開曼公司仍必須配合實質營運法規,以免遭遇被當地主管機關懲罰,以及影響到公司配合當地法令 (Good Standing) 的狀態,導致公司無法取得 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 並運用 OBU 銀行帳戶資金。
蘇宥人表示,儘管開曼群島已積極開始與歐盟協商,以儘速脫離黑名單,雖然相關修法作業應集中在投資基金領域,仍需觀察是否進而影響實質營運法令、細則及相關解釋。
資誠表示,歐盟針對黑名單地區除了加強查核涉及該地區的交易觀察及查核力道外,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歐盟成員國必須至少採取相關措施,包括支付給黑名單地區的款項採取懲罰性的扣繳稅率;歐盟國家納稅人支付利息、權利金、服務費等給黑名單地區,在稅務申報時不可認列為費用。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徐麗珍指出,各成員國應檢視其國內稅法中既有的反避稅措施,並依據歐盟政策的精神做必要的修正或補強,集團企業應持續觀察成員國可能的法令變動所帶來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