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失控企業被迫停工 五步驟檢視合約降低違約風險

武漢肺炎疫情擴散,讓企業面臨停工甚至違約風險,會計師建議,疫情尚未穩定情況下,可透過五大步驟檢視合約,降低因停工可能產生的違約風險。

疫情持續延燒,中國各省復工進度緩慢,重災區湖北開工日更延後至 3 月 11 日,面對復工日期遙遙無期,不少企業擔憂恐面臨違約風險。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林信宏表示,疫情尚未穩定情況下,企業不妨可從 5 大步驟檢視合約,包括:合約中的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條款應實踐程序、主張不可抗力條款錢應採行的風險措施、詳細記錄疫情與封城而衍生的違約情況,並追蹤疫情公告申請不可抗力證明。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林信宏表示,中國的封城與停工措施不僅當地工人受影響,就連在大陸設廠的供應鏈廠商生產時程也被迫延後,這可能導致業者無法如期出貨,產生違約風險。

資誠表示,為免停工導致違約,業者可檢視合約不可抗力條款,藉由其免責效力,讓締約雙方可免除要負擔的違約責任。

資誠指出,不可抗力條款通常包含四大因素,包括:不可抗力事由需超出締約雙方的控制、 締約雙方或一方因該不可抗力事由而無法履行或延後合約義務、不可抗力事由非因締約任一方的故意、過失而發生,以及締約時無法合理預期不可抗力事由將發生,或無法藉由履行合理的注意義務防止該事由發生。

林信宏表示,不可抗力條款所定義的不可抗力事由通常包括天災、暴動、戰爭、政府作為、罷工、恐怖攻擊、瘟疫及實施禁運等,但要注意的是,個別合約的不可抗力條款不見得包含瘟疫或傳染病,因此締約雙方在釐清因疫情而衍生的違約責任時,要特別留意不可抗力條款的適用情境與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