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會 留意兩大新變革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上市櫃公司一年一度股東常會將在第 2 季開跑,會計師提醒,今年股東會主要有兩大變革,包括興櫃公司須設立獨立董事、資本額低於 20 億元的上櫃公司也要成立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副總經理藍聰金表示,根據金管會規定,非金融業的興櫃公司今年起必須新增獨立董事席次;實收資本額未滿 20 億元的非金融業上市櫃公司,今年起也必須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
藍聰金進一步指出,不論是要增設獨董或審計委員會的企業,如果董事、監察人任期尚未屆滿,可順延至任期屆滿時,再根據新規定設立獨董或審計委員會。
藍聰金表示,為落實電子投票便利股東行使權利功能,根據金管會發布函令,所有上市櫃公司的董事與監察人選舉,自明年起應全面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並載明於章程,換言之,上市櫃公司必須在今年的股東會完成董事與監察人選舉辦法並修正章程,載明董監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以符規定。
另外,今年股東常會召開有關承認或討論議案擬訂,除了應就前揭相關應注意重點事項,配合遵循主管機關法令或管理規則之修訂辦理外,並考量公司永續經營的目標需求,事先妥適安排規劃準備,以利股東常會之順利完成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