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台灣增8例境外移入 明知故犯赴三級警告區將嚴懲

疫情指揮中心今 (16) 日宣布,台灣新增 8 例武漢肺炎 (COVID-19) 確診個案,創單日最多紀錄,皆為境外移入,病例數累計達 67 例;指揮官陳時中下重話,明 (17) 日起若民眾執意前往三級警告區,返台後確診,將不得領取補償,且須加徵必要費用、公布姓名,外籍人士相關檢疫、醫療則需自行負擔費用。

鑒於近日確診個案均為境外移入,且多與國外旅遊相關,為避免造成國內社區防疫壓力,陳時中宣布,自 17 日起,國人若明知故犯,執意前往旅遊疫情建議第三級警告之國家,返台後接受隔離或檢疫者,不得領取補償,並加徵必要費用,詳細費用近日將公布。

此外,民眾入境填寫檢疫通知書資料若不確實,包括不實資料及漏填,除不得領取防疫補償金,另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最高處 15 萬元罰鍰,另針對違反相關檢疫規定者,依法罰 10 至 100 萬,並將公布其姓名。

指揮中心指出,今天確診的案 65 至 67 為南部 2 名 50 多歲女性及 1 名 60 多歲男性,3 月 4 日至 13 日土耳其 (與案 56、57 同團),分別於 3 月 14 日、15 日發病,今日確診;該旅行團群聚截至目前共 5 人感染,接觸者持續追蹤中。

陳時中示警,這個土耳其旅行團共計 15 人,其中 5 人確診,竟與官方通報的病例數相同,顯見疫情已進入全球大流行,但多個國家疫情嚴重,卻未如實檢驗或通報,疫情低估的狀況須納入考量。

另外,案 64 為北部 20 多歲男性,去年 8 月底至西班牙就學,由於就讀學校有確診個案,故與就讀同校的家人及同學一同返國,於 3 月 12 日入境。案 64 於 14 日出現畏寒、流鼻水及眼睛癢症狀,15 日就醫並採檢通報,於今日確診。案 64 與昨日公布案 58 為同校同系所學生,雖互不認識,但由於該校先前已出現確診並停課,研判 2 人於校園群聚感染的機會較大。

陳時中強調,國人染疫回來,我們當然很心疼,但境外移入案例這麼多也必須管制,呼籲大家這段時間一定要忍耐,盡量不要出國,把自己保護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