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舉債持永豐金 永豐餘痛批惡意扭曲

媒體報導「永豐餘舉債持永豐金傷及股東」,永豐餘 (1907-TW) 今 (1) 日晚間提出四大點澄清表達嚴正聲明,強調該內容偏頗不實,惡意扭曲。

永豐金 (2890-TW) 今 (2020) 年將進行董事改選,有媒體報導,大股東永豐餘何家「超前部署」,全面防堵來勢洶洶的寶佳集團,報導中指出,何壽川家族發動旗下所有相關企業大力買進永豐金股票,並直指「永豐餘舉債持永豐金,傷及股東」,對此,永豐餘發布四大點澄清。

聲明稿全文如下:

新新聞雜誌 4 月 1 日出刊第 1726 期所載「永豐餘舉債持永豐金傷及股東」之內容偏頗不實,惡意扭曲,且未盡允當報導之責任,本公司特此嚴正聲明。

一、 本公司自創設以來,即專注長期投資,並於 2012 年正式轉型為投資控股公司,以投資控股,創造長期股東價值為經營主軸,營運績效穩健。永豐餘投資控股業經會計師查核之 2019 年度稅後淨利新台幣 22.86 億元,較上年度成長 58.7%,為轉型投控以來的新高峰;每股稅後盈餘新台幣 1.38 元,也爲 2004 年以來新高。本公司財務結構健全,營運獲利雙雙成長;該報導似預設立場,內容偏頗,與事實有極大差異。

二、 本公司投資除漿紙、工業用紙及紙器包裝、與民生消費品等事業外,並廣及金融、科技、生技、化工材料等不同產業。因投資多元,且多持有主導性股權,本公司合併財報合併數十個事業,逾百家實體運營法人。合併負債乃爲本公司及所有合併公司經營需要之融資借款及實體運營所產生之應付帳款之總合,並非爲任一特定投資之用。依據業經會計師查核之本公司 2019 年個體報表,永豐餘投資控股公司之股東權益達 393 億,負債則僅 249 億。報導所陳本公司舉債 700 億元,顯有刻意誤導大衆之嫌。

三、 報導指稱本公司舉債投資;實際上無論投資取得股權或是投資取得設備,企業融資及與金融機構往來,乃企業經營之合理正當行爲。本公司以投資控股為專業,投資之資金本就來自股權與融資。該報導將與金融機構往來及正常股權投資之正當行為,視為罪大惡極,昧於正常商業習慣之事實,實有惡意中傷之故意。

四、 文中又指稱永豐金股票價格在此波大跌,致使本公司有高額未實現損失,損及七萬多名股東權益。本公司自 1984 年即投資永豐金控前身之臺北中小企銀;永豐金乃本公司長期持有逾 35 年之財務性投資,每年配發穩定之股利。

自本公司改制爲投控後,永豐金控每年挹注本公司之現金股利約為 2 億至 6.7 億元,現金股利殖利率平均約 4%;今年即將配發之現金股利殖利率甚高達 6.4%。加計 2012 年至 2019 年股票股利之貢獻,永豐金年平均股利殖利率高達 7%,足見投資獲利穩定且豐碩。

近期因國際疫情嚴重影響,各國股市紛紛重挫,全球各地政府無不嚴陣以待;疫情引起之股市波動係為外在不可抗力之因素。永豐金股價自疫情以來之波動幅度與臺股整體大盤同期波動幅度相當,足見此報導有欠公允、平衡,極不公平客觀。

希冀新新聞維持媒體報導公正及查實原則,立即予以更正,以正視聽。永豐餘在此表達嚴正澄清立場,也將採取必要之法律行動,全力捍衛本公司商譽及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