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兆元紓困〉文化部紓困2.0新增員工薪資、營運補貼 預計5月上路

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左)、文化部長鄭麗君(右)。(圖:擷取自行政院)
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左)、文化部長鄭麗君(右)。(圖:擷取自行政院)

行政院今 (15) 日舉行紓困振興方案記者會,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藝文產業紓困 2.0 總預算則從 15 億元提高至 52.2 億元,新增艱困事業員工薪資補貼,每人最高 6 萬元,以及一次性的營運資金補助;若是靠接案的藝文工作者受疫情波及,也可申請補助最高 6 萬元。

針對申請藝文紓困的對象,鄭麗君指出,除事業外,無一定雇主的承攬或接案工作者都可以來申請,包括表演藝術團隊、書店、畫廊、電影院、影視製作公司、展演空間的經營者、作家、演員、舞者、樂手及燈光音響技術人員等,希望照顧到藝文事業、員工及自雇者,避免人才流失。

根據統計,藝文紓困 1.0 從 3 月 18 日開始受理,4 月 10 日截止收件,共 7658 件,當中有 9 成都是 4 月才送件,為了加速撥款,文化部已先行審查 3 月的申請案件,目前陸續發出核定函,只要備齊資料就可以領款了。

由於疫情持續發展,文化部配合行政院提出藝文紓困 2.0 方案,總預算由 15 億元提高至 52.2 億元,預計將在 4 月下旬公告,5 月受理申請,同時也會開放線上填表,以加速紓困補助相關作業。

針對各類型藝文事業減輕營運衝擊補助方案,文化部延續人員薪酬優先原則,補助人員薪資、一次性營運資金,也可同時提出因應提升計畫,每事業每次公告補助合計上限為 250 萬元。

鄭麗君指出,紓困 2.0 則新增了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助方案,只要營運額衰退逾 5 成或無法持續營運,像是電影院業績下滑逾 9 成形同歇業,都可以來向文化部申請補助員工薪資 4 成,每人上限 2 萬元,補助 3 個月及一次性營運資金,不受 250 萬元的限制。

此外,除原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貸款及利息補貼方案,文化部新增開辦大型藝文事業納入經濟部大型企業融資方案,大幅提高融資額度至 5 億元。

藝文產業有許多人是自雇者,鄭麗君表示,文化部也有提供三個紓困途徑,第一、若因疫情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可提出減輕營運衝擊的補助申請,每人上限 6 萬元;第二、自然人可合併於合作的事業提出申請;第三、可參加勞動部自營業者補助專案,每月 1 萬元薪資補貼,共 3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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