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領隊紓困門檻放寬 觀光局:加速核撥補貼

為協助受疫情衝擊最大的「海嘯第一排」觀光產業,交通部祭出多項紓困措施,其中,針對無雇主的導遊、領隊,每人每月可獲補助 1 萬元,共 3 個月,但遭質疑門檻太高、程序複雜,因此,觀光局今 (24) 日宣布,放寬導遊、領隊的補貼認定條件。

觀光局表示,為回應產業期待及紓困宗旨,加速補助款發放,已修正發布導遊、領隊及國旅隨團服務人員生計費用補貼的實施要點,並溯自今年 4 月 16 日起。

觀光局說明,針對導遊與領隊人員,放寬認定「有實際執業維生」條件為 8 團或 40 天 (原為 8 團且 40 天),以及隨團服務人員 40 團或 80 天;原先規定申請補貼日前須未任職旅行業,現在也放寬至申請前 3 個月內。此外,證明文件也簡化為旅行社出具之帶團證明或旅行業責任保險單即可。

觀光局強調,希望透過簡化程序、放寬資格,達到加速審查及撥款的目標,提供導遊及領隊們的即時性保障。交通部長林佳龍也指示,除了增加審查人力外,週末假日也全力加班審查已受理案件,以儘速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