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易主〉李中旺稱解任董座程序違法將提告 佳世達聲明回擊雙方隔空交火

明泰董事李中旺。(鉅亨網資料照)
明泰董事李中旺。(鉅亨網資料照)

明泰 (3380-TW) 董事李中旺上周遭無預警遭解任董事長一職,他今 (4) 日出面,認為董事會程序違法,且佳世達 (2352-TW) 公開收購明泰,也違背相關原則,對此,佳世達發出聲明強調,董事長解任案係經過半董事同意變更議程後納入,至於公開收購明泰案將依法處理,絕無混淆股東權益之虞。

友訊 (2332-TW) 經營權之爭戰火燒到明泰,佳世達及友訊上周在明泰 4 月 30 日的董事會,撤換李中旺董座及執行長一職,對此,李中旺今日出面指出,過程程序不合法,而且解任董事長、選任董事長、解任執行長這三個議案,除有突發緊急情事或正當理由外,均不能以臨時動議的方式提出,違法的董事會決議是無效的, 所以,自己還是明泰的董事長及執行長。

李明泰強調,已向法院提出假處分,請求禁止佳世達代表人黃文芳行使明泰董事長職務,否則於明泰面臨佳世達正式發動公開收購時,恐怕黃文芳不能本於追求明泰及其全體股東最大利益之精神下,主導明泰處理涉及佳世達公開收購之相關「資訊公開」及「意見提供」事務,將對明泰及全體股東造成重大損害。

他認為,在最有利於明泰及全體股東之前提下,佳世達倘欲合法併購明泰,均可協商洽談以追求雙贏的局面,但佳世達選擇以具違法瑕疵的董事會決議以解任自己董事長及執行長職務,一手將明泰推向動盪不安的漩渦,對明泰、佳世達及兩家公司的全體股東而言,實在是雙輸的結果。

對此,佳世達晚間也與律師聯名發出聲明駁斥,強調 4 月 30 日明泰董事會召開後,由友訊法人代表宋正一提出程序事項,並經過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變更議程,進而討論董事長解任之議案並通過解任董事長之決議,且李中旺全程在席參與,完全知悉上述過程其董事權益亦未受任何影響,該次董事會過程均屬合法。

而針對公開收購明泰一事,佳世達表示,明泰要回應收購決議時,佳世達兩席法人會依法不加入討論及表決,並不會因為黃文芳擔任明泰董事長,而使明泰股東不能辨別收購條件的公平性及合理性之可能。

佳世達強調,李中旺雖已解除董事長職務,但仍為明泰董事,若對佳世達對明泰所提出的公開收購一案,若有任何疑慮,可在明泰董事會就公開收購為回應之決議時提出,所有程序必定依照相關法律辦理,絕無造成股東混淆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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