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要廢鈔嗎?數位人民幣5大衝擊深解析

中國人民銀行(央行)日前宣布,將發行全球第一款數位貨幣。這不僅將衝擊微信、支付寶地位,也為「計畫經濟」埋下伏筆。(來源.dreamstime)
中國人民銀行(央行)日前宣布,將發行全球第一款數位貨幣。這不僅將衝擊微信、支付寶地位,也為「計畫經濟」埋下伏筆。(來源.dreamstime)

文●楊少強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央行)表示,數位貨幣的研發已在「穩妥推進」。這將是全球第一個官方發行的數位貨幣。從以下 5 個問題,一次看懂它的面貌和影響。

與實體幣有何不同?
沒連網也能轉帳、支付 優點是金融犯罪可望減少

它與紙鈔功能屬性完全相同,只不過是以數位形式。同時,人行數位貨幣採「雙離線技術」, 即使沒有手機或網路訊號,仍可以使用。

據中國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董希淼介紹,交易雙方只要把裝有數位貨幣錢包的手機,「拿在一起碰一碰,」沒有連網也可以完成轉帳或支付。

同時,它是要替代流通中的紙鈔和硬幣。若現在流通的貨幣是 100 元,人行數位貨幣將等價替換掉這 100 元。

據中國官方計畫,數位人民幣會先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測。以蘇州為例,公務人員 4 月底已完成人行數位錢包的安裝。5 月開始,工資中交通補貼的 50%,將以數位貨幣的形式發放。不過人行表示,短期內不會全面推廣。

國際間致力將法定貨幣數位化者,首推瑞典,計畫推出電子克朗(E-Krona)。瑞典有無現金交易的悠久傳統——不到兩成的交易是以現金進行。瑞典央行表示,用電子克朗付款「就像發簡訊一樣容易。」

不過瑞典逐漸走上無現金,是在各銀行推動下逐步演進的。銀行想要降低成本,於是設計了自己的支付程式 Swish。事後證明無現金化有助於降低犯罪:在無現金化後,銀行已幾乎無庫存紙鈔,銀行搶案因此大幅減少。

降低犯罪可能是中國想推動數位的貨幣的原因。據央視財經的介紹,數位貨幣好處之一,是任何一筆貨幣轉移都可以監管,逃漏稅及所有的金融貪腐都無所遁形。

比特幣有何不同?
數位人民幣由政府擔保 交易使用不得拒絕

1、比特幣去中心化,沒有特定發行機構;數位人民幣中央集權,由人行壟斷發行。

2、比特幣有總量限制——數量固定在 2100 萬個;數位人民幣發行量無上限。

3、比特幣沒有特定機構的信用做保證,它能流通全建立在「別人也願意用」的信念上;數位人民幣則是國家信用做保證,背後取決於中國政經實力。

4、比特幣有拒絕的權利,買賣方都可拒絕對方的比特幣交易邀約;數位人民幣是法定貨幣,只要是中國國民,就不能拒絕。

對支付寶、微信支付有何衝擊?
數位幣可在不同工具使用 恐搶走支付寶、微信支付用戶

數位人民幣與這些民間支付方式一樣,都需要手機等電子設備。但有三點不同。

1、支付寶與微信支付是買賣雙方都有拒絕權利。

2、數位人民幣可跨越藩籬,在不同支付工具間轉帳;支付寶與微信彼此間無法轉帳。

董希淼認為,人行數位貨幣發行後,可能會出現「使用央行數位貨幣的人越來越多,使用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人越來越少。」中國金融科技諮詢公司 Panony 聯合創始人畢彤彤則認為,人行數位貨幣做為一種補充支付手段進入人民生活,「可以預見的是,未來支付寶和微信支付也將接入央行數位貨幣。」

對中國經濟有何影響?
紓困政策更有效率 但直接干預經濟恐更強

1、政策效率提高:例如政府要向中小企業紓困,透過數位貨幣與錢包,可以精準的追蹤錢是否被那些危急企業所用,而不是又落到不缺錢的大企業之手。

2、控制資源分配:數位人民幣和央行的電子錢包密不可分,提供政府直接干預經濟的手段。

例如,有鑑於豬肉價格飆漲,央行可在電子錢包設一個「豬肉錢包」,每月最多只能花 500 元,限制購買金額。或是要振興國產手機,可設一個「手機錢包」,裡面的錢只能用於購買國貨。這讓當局「有形之手」能更明確引導經濟走向,為「宏觀調控」鋪平道路。

中國推數位幣有何利弊?
省現金成本、防貪腐逃稅 但若使用誘因弱,恐成一場空

央行若有了數位人民幣,就更容易搞宏觀調控,這反而會讓該幣失去吸引力,減少社會財富。

舉一個例子:有 100 元現金和 100 元購物券,每個人都會選現金。因為現金何時花、哪裡花沒有限制。購物券卻只能在指定商店消費,或附加有效期限,因此同等面額的購物券,真正價值低於現金。

很多東西消費者未必想買,但因為購物券只好買了,這種強迫消費的價值,低於用現金的自由消費。因此用 100 元現金換成 100 元購物券,為消費者創造的價值將低於 100 元。

數位人民幣若施加限制,只能使用在官方指定的特定部門,就像是強迫民眾把現金換成購物券一樣,將減少整個社會財富。

同時,這也會使人民盡可能放棄數位貨幣。一旦收到這筆錢,他們立刻將其轉換成其他資產,以免被宏觀調控。這反而是在葬送數位貨幣的前途。

數位人民幣有節省現金成本、嚴防貪腐逃稅的好處,但它容易淪為政府干預經濟的手段,又讓政府扭曲比較利益去做市場競爭之事。整體的成本效益是否划算,恐怕是值得思索的問題。

 

※本文由商業周刊授權刊載,未經同意禁止轉載。精彩全文,詳見《商業周刊》1695 期。

來源:《商業周刊》 169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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