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購屋貸款拉長還款期數求減壓 10年來六都還款年限拉長4年

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最新統計資料顯示,隨 30 年期的房貸逐漸盛行,國人購屋貸款的期限也逐年拉長,2010 年第一季六都購屋貸款的期數多在 216-226 個月,平均貸款年限約 18 年,去年第三季則拉長到約 21.7-22.6 年,創統計以來新高,研判應與 30 年期房貸國人接受度逐漸增加有關。 

台灣的銀行房貸還款期限由 20 年延長為 30 年,主要是銀行公會在 2008 年 12 月作成的決議後,由貸款行逐一推展產品,造成平均還款年限的拉長。

信義房屋 (9940-TW) 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過去購屋普遍都是以 20 年期最為常見,不過近年銀行對房貸條件偏向寬鬆,甚至連政策優惠房貸年限最長也達 30 年,還有寬限期 3 年的條件,加上利率條件越來越優惠,不像早年有些購屋人認為銀行利息高,希望可以早點把貸款還完。

面對當前的房價水準,購屋人拉長貸款年限也能夠有效降壓,觀察年輕購屋人,對於 20 年期以上的房貸接受度也逐漸增加,等待日後手上有多餘的資金再提前還款。

統計資料顯示,六都之中平均貸款期數最短的是房價最高的台北市,平均貸款期數為 261 個月,新北市、桃園市與台中市的貸款期數都為 272 個月,台南市為 265 個月,高雄市為 271 個月,相較 10 年前都增加了 43-56 個月,反應面對低利率與為有效降低每月還款壓力,國人對 20 年以上的房貸接受度逐漸增加。

舉例來看,以貸款 1000 萬元,貸款利率 1.4%,貸款 20 年為例,本利平均攤還試算,平均每月房貸金額約為 4 萬 7797 元,如果拉長到 30 年期則每月房貸就降至 3 萬 4035 元,不過因為還款時間拉長,累積必須償還的利息金額也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