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計劃於今年修訂中國人民銀行法

中國最高立法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表示,伴隨中國人行近年來權責範圍的擴大,今年計畫將對《中國人民銀行法》進行修訂。

據週一 (25 日) 發布的工作報告,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中國人民銀行法》的修訂列入了今年的事務日程。雖然尚無具體細節和時間表,但根據陸媒報導,中國全國人大代表已提出建議,希望中國人行 (PBoC) 強化其在風險管理和金融機構監管方面所發揮的作用。

就可能出現的修法方向,考量到人行是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的中央銀行,故人行利率體制改革的跟進,仍將是各方關注的焦點,現行《中國人民銀行法》是在 1995 年通過的,其中對中國人行的職責、權限和組織機構等作出了規定。

澳盛銀行經濟學家邢兆鵬表示,中國人行當前行使的某些義務,比如宏觀審慎管理、金融風險、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控股公司監管等,可能已經被寫入法律成了它的法定責任。「所有這些必須在法律上作出明確界定,否則央行便不能實施行政處罰,」他說。

雖然一些與中國財政部有關聯的財政研究人員,一直呼籲取消有關禁止人行直接為政府提供融資的規定,但是邢兆鵬表示,這發生的可能性很小。

近年來伴隨北京政府的去槓桿、減風險政策,中國人行的金融監管角色已更趨集中,此外,伴隨中國經濟的成長,人行國際地位也已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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