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經營權〉台新金想循龍巖模式退出彰銀? 財長給軟釘子婉拒

財政部長蘇建榮。(鉅亨網記者郭幸宜攝)
財政部長蘇建榮。(鉅亨網記者郭幸宜攝)

市場傳台新金 (2887-TW) 有意比照龍巖集團模式退出彰銀 (2801-TW),即由財政部承接台新金的彰銀持股,對此財政部長蘇建榮僅回應,尊重台新金要處分彰銀股票,但須合乎規定,處分一定比重股票須向金管會申報,婉拒台新金希望公股接手的提議。

彰銀改選日前落幕,台新金雖搶下 3 席獨董,但一般董事全數掛零,僅台新金推薦的自然人董事陳淮舟上榜,被視為是民股準備退場的前奏,日前市場更盛傳,台新金希望循龍巖集團總裁李世聰出脫彰銀股票的方式,由公股出面接手,以盤後鉅額交易方式處分股票。

蘇建榮今 (23) 日出席財政部「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記者會,會後受訪時針對彰銀案作上述回應。

蘇建榮說,台新金要處分彰銀股票、要賣給誰,財政部都予以尊重,但必須合乎金管會法規,包括處分超過 5%、10% 股票須向金管會申報,對於台新金期望財政部買回彰銀股票,則給予軟釘子。

至於台新金一舉搶下 3 席獨董,是否超乎財政部意料?未來是否影響公股對彰銀經營權的掌握難度?蘇建榮回應,雙方改選各有配票策略,事先也針對改選各種結果進行推演,這次改選結果是「公股穩住經營權」。

對於彰銀改選後首次董事會,獨董質疑常務董事與董事長資格的適法性,導致彰銀董事長人選差點難產,在台新金獨董全拿情況下是否影響未來彰銀經營?

蘇建榮對此強調,獨董與自然人董事的任務在於替全體股東謀求最大利益,而非替特定股東干擾經營,呼籲獨董應善盡職責,一起為公司、員工與股東創造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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