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榮錦背信案高檢提上訴 東洋:對三審判決有信心

晟德 (4123-TW) 集團董事長林榮錦遭東洋控告背信案,一審判處有期徒刑 10 年,二審判決逆轉「無罪」,高檢今 (24) 日對二審判決提起上訴,台灣東洋 (4105-TW) 表示,將配合檢察官提供具體相關事證,對三審判決結果有信心。

東洋前董事長林榮錦將乳癌、卵巢癌及精神分裂症等多項專利新藥製藥技術,無償授權給瑞士 Inopha AG 公司,涉嫌掏空東洋 30 億元;2017 年 9 月台北地院一審宣判林榮錦應執行有期徒刑 10 年,並沒收不法所得,今年 5 月底法官二審宣判,林榮錦無從確認東洋方面的損失,並判無罪。

東洋表示,林榮錦將藥品授權給 Inopha AG 公司,該授權案未提報給董事會,且 Inopha AG 為空殼公司,且未在歐盟申請藥證及未從事臨床試驗,此外,東洋研發 13 項困難學名藥,成本約 14 億元,經藥品鑑價後,未來潛力價值近 60 億元,不過二審法院認定,藥品價值尚不成熟且價值未達千萬元。

東洋強調,此案損害公司權益與股東權益,也影響公司未來發展,期盼最高法院能主持正義,公平審視所有具體證據,並相信司法正義終究會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