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若要恢復正常交易 金管會:須自行提完善法法治方案

大同股東常會爭議不斷,證交所昨 (1) 日指出,最重處分「大同恐無限期全額交割」,外界關切大同如何可恢復正常交易?對此金管會今天表示,大同應自行提出完善並且符合法治的方案,疑慮被澄清或改善後,證交所就會恢復正常交易。

今天有多名大同股東在金管會證期局門口高喊抗議口號,主要就是不滿大同公司派在股東會以強硬作風刪除股東表決權,由於大同公司在部分股權未經權責單位查明認定前,即於股東會自行認定,逕行剔除股東表決權,決議方法及決議結果效力存有疑慮,因此今天起被打入全額交割股。

有投資人擔憂變更交易會影響權益,對此,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全額交割並不影響買賣,只多了預收款券。而且變更交易主要目的,是藉由預收款券、全額交割方式,提醒投資人注意這家上市公司存在財務業務或公司治理方面的重大疑慮,其投資風險及不確定性更高,理應較一般正常上市公司採行更為嚴謹的交易方式,但投資人審慎估後仍可買賣,因此符合證交法「保障投資」的意旨。

蔡麗玲進一步表示,大同若希望恢復正常交易,必須恢復受影響股東的權益,或確實保障該等股東權利可獲得平等對待,自行提出完善並且符合法治的方案,疑慮被澄清或改善後,證交所就會恢復正常交易。

此次股東會是否有效備受矚目,蔡麗玲表示,這部分應該回到公司法來認定,依據公司法第 189 條規定,股東會的召集程序或其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時,股東得自決議之日起 30 日內,訴請法院撤銷其決議,或者仍有其他救濟方式,包括召開臨時股東會等。

至於經濟部已經受理大同新選出董事登記案,將洽金管會意見,金管會是否建議不准登記?蔡麗玲說,會跟經濟部討論,金管會關注的重點是公司治理及股東權益要獲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