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世達公開收購明泰 公平會准了

佳世達董事長陳其宏(左三)。(鉅亨網資料照)
佳世達董事長陳其宏(左三)。(鉅亨網資料照)

針對佳世達 (2352-TW) 公開收購網通廠明泰 (3380-TW) 一案,公平會今 (8) 日拍板同意,依公平交易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預期佳世達在 7 月 23 日前可望達成公開收購條件。

佳世達日前表示,以每股 30 元公開收購明泰已發行普通股,預定最高收購數量為 10.3 萬張,約明泰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之 19%、最低收購數量為 2.71 萬張或 5% 股權,收購期限到 7 月 23 日止。

公平會表示,佳世達主要生產液晶顯示器、投影機、POS 系統設備及偏光片,明泰則代工生產乙太網路交換器、WLAN 及網路攝影機,產品無水平競爭關係,也無上、下游垂直供應關係。公開收購完成交割後,佳世達至多持有明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3 分之 1 以上,符合公平交易法第 10 條結合型態的規範。

公平會強調,經考量法令管制改變、技術進步及參與結合事業原本是否有跨業發展計畫等因素,認為兩間公司的結合案不致減損潛在競爭可能性,且雙方主要產品的性質、用途、生產方式、原材料及客戶群均不相同,並不具生產或消費互補性,較無形成搭售或綑綁銷售的可能,也無反競爭組合效果疑慮。

經函詢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相關產品競爭同業及上下游交易相對人意見後,公平會最後決議,佳世達公開收購明泰一案,依公平交易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佳世達日前取得國韶實業 100% 股權,串聯明基透析、明基生物技術、凱圖國際等夥伴,明泰收購案也獲公平會核准,23 日完成公開收購條件後,佳世達聯合艦隊布局可望再進一步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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