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股東會〉市場派:大同欠一個道歉 昨已申請召開股臨會

欣同公司負責人林宏信。(鉅亨網記者沈筱禎攝)
欣同公司負責人林宏信。(鉅亨網記者沈筱禎攝)

經濟部今 (9) 日駁回大同 (2371-TW) 董事變更登記申請,市場派新大同和欣同公司下午緊急召開記者會,欣同公司負責人林宏信表示,若按照程序有機會進入董事會,因此大同公司「欠我一個道歉」,此外,昨 (9) 日下午以 3% 股東身分,向經濟部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並提出五大理念,讓外部股東進入股東會推動變革。

林宏信指出,今年股東會中共獲得 8.5% 的股權支持,僅略低於黃國昌,若按照正常程序,有機會加入董事會,不過大同以違法刪除表決權的方式,剝奪股東權利,加上主管機關提出意見,顯示大同選出了不公不正的董事會。

林宏信說,已依照公司法第 173 條第 4 項,向經濟部遞件,申請新大同、欣同公司召開股東臨時會,但股臨會最快哪時可以召開,不得而知,只希望透過此方式,能讓政府解決此現況。

林宏信表示,若有機會順利進入董事會擔任董事,會提出五大主張。第一,董事會運作將會公開透明,在法律許可範圍內,把議案討論過程,讓外界知道;第二,聚焦本業檢討轉投資績效,由於大同許多轉投資公司性質相近,可進行合併,且董事長均為同一人,對公司效益有限;第三,反對北市中山北路廠房土地開發為商業用途。

第四;大同員工多年未領取紅利,而大同旗下尚志資產的獲利,貢獻公司不少營收,因此應分派股利給員工,藉此提升員工士氣,增加員工收入;第五,分派現金股利給予股東,林宏信強調,若有機會進入董事會,有信心在三年內提現金股利給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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