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託付寶昨 (22) 日槓上金管會,強調「強調託付寶無違法、無須核准將續運作」,金管會今天表示,街口是透過託付寶連結,有違反法規疑慮,將請業者暫時不能收受託付寶的申購。
金管會表示,金融商品交易複雜且多層次,任何以切割方式,讓投資人不清楚或投資人保護有斷點,金管會就會從整體觀察的交易流程,檢視有無揭露清楚及符合法規保障投資人權益之目的。
金管會進一步表示,對科技創新表示歡迎,但金融監理希望金融業者或與金融科技業者合作,要做到負責任創新,金管會說明三點:
(一) 不能保證收益誤導投資人;(二) 金融機構對合作的對象要作盡職調查及瞭解;(三) 金融監理為保護投資人是從總體流程、經濟實質作監理。
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強調,街口託付寶提供「預期」收益率 1.2%~2.5% 吸引民眾投入資金,並提供基金贖回「即時」付款功能,惟該服務仍存在許多疑慮。
邱淑貞表示,從投資人觀點來看,投資人是否知道贖回款項是由街口金科墊款,也就是投資人是向街口金科的借貸款項、街口金科是否有足夠資金能因應大量贖回,以及當基金淨值低於新臺幣 6 元時,其得公告並通知使用者終止託付寶服務等。
此外,投資人的交易資料會跑到街口金科,街口金科如何做到投資人資料的保護。該金融商品的提供者,有責任亦有義務向主管機關及投資人充分說明。
邱淑貞強調,基金投資人投資要有風險意識,街口託付寶服務內容對透過電子支付平台投資基金僅強調預期收益率,有誤導消費者之虞,金管會希望提供基金商品的機構持續提醒投資人的風險意識,以健全基金市場的發展。
至於託付寶是否合法?邱淑貞表示,託付寶架構還有很多疑慮,相關金科的能力確實需要街口說名,證明街口金科可以達到調度資金能力。而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就整個託付寶來看,有所謂間接保證收益來從事促銷,有違反法規的疑慮,保管銀行彰銀已經不收受申購款,金管會也會暫時請業者不能收受託付寶的申購。
假設託付寶修掉預期收益率,但是仍提供「即時贖回」的服務是否可行?蔡麗玲表示,基金贖回都會有兩天到七天的時間,若中間採墊款,現在已經有一個類似的監理沙盒實驗在做,實驗概念就是今天贖回可以在當日給款,「因此只要沒有涉及保證收益,歡迎街口進入沙盒做實驗。」
金管會表示,金融監理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會從實質上管理及保護,金融服務業對於合作對象亦應建立問責機制,進行負責任創新,未來金管會仍積極協助業者提供創新及適法的金融商品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