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擺脫歐盟稅務黑名單 開曼頒布細則3.0強化監理力道

力拚脫離歐盟稅務不合作黑名單,開曼日前頒布實習細則 3.0,針對設籍企業的經濟實質標準增加嚴格監控條款,包括引入「認證機制」,要求該服務商於 30 天內核實相關資訊,並且加強對於當地公司的監管。

KPMG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協理任之恒表示,開曼新發布的相關細則,除了針對 9 類適用經濟實質標準之業務增修具體指引及實務案例外,還增加嚴謹的監控條款,包括企業將核心營利活動外包給當地服務商的情形,引入「認證機制」,要求該服務商於 30 天內核實相關資訊,主管機關始得於評估經濟實質水平是否滿足時,一併考量該服務商直接投入的人力及場所,有效避免該服務商的投入於其他公司的評估中重複計算。

此外,實施細則 3.0 也強化對本地公司 (local company) 的監管。任之恒解釋,依據當地公司法 Local Companies (Control) Law 的定義,本地公司泛指由當地居民持有股份及董事席次達到 60% 之企業。按照此前之經濟實質規範,對於有於開曼當地從事業務的本地公司,均排除適用經濟實質水平 (economic substance test) 之要求,且無需向主管機關進行年度通知 (notification) 。

KPMG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行副總林棠妮指出,從新出爐的實質細則 3.0 版本來看,開曼決意將各法令範疇之短版修補到滴水不漏,積極回應歐盟訴求,可見當局對於 10 月脫離歐盟黑名單有事在必行的決心。

林棠妮說,在此趨勢下,預料法規後續修訂與監管力度只會更嚴格,甚至不排除出現矯枉過正的情形,呼籲台商務必更加謹慎檢視運用境外公司的潛在風險,確保在多變的法令環境下仍可妥善遵循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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