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打亂企業IPO計畫 證交所祭三大鬆綁措施因應

受疫情衝擊,今年台股 IPO(首次公開募股)市況冷颼颼,證交所今 (29) 日宣布,祭出三大鬆綁措施,包括:一、今年底前與證交所完成上市簽約者,可申請延長掛牌,最晚在簽約後起算 9 個月內上市掛牌;二、今、明年初次申請 IPO 案,可就受疫情影響針對營運表現給予綜合考量,三、彈性調整明年申請 IPO 企業的獲利能力認定。

新冠肺炎疫情打亂企業掛牌計畫,金管會上個月預告,將針對企業 IPO 鬆綁相關規定,協助企業掛牌,證交所今日宣布鬆綁企業 IPO 門檻。

證交所表示,企業在今年底前完成股票上市契約簽約者,如受疫情影響而打算延後掛牌,可申請延長上市,每家最多以申請延後兩次,每次為期以 3 個月為限,換言之,企業最晚須在簽約後起算 9 個月內上市掛牌。

其次,今、明年申請 IPO 的企業,證交所將就企業受疫情衝擊程度,以及近期營運狀況進行綜合評估,包括企業的未來發展性與成長潛力。

第三、明年申請股票上市的個案的獲利能力認定,公司也能申請免於因短期受疫情衝擊而延後或影響其進入資本市場籌資機會。

證交所表示,明年申請 IPO 的案件,本國發行人的獲利能力觀察期間彈性調整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任擇二個會計年度,舉例來說,如果是本國發行人準備在明年申請上市的公司,評估受影響年度為 2020 年,則可以 2018 年及 2019 年作為獲利標準評估年度。 

至於外國發行人,獲利能力標準彈性調整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稅前盈餘,累計達新台幣 1.5 億元,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稅前盈餘有盈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