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共乘業務不必暫停了!法院裁定Uber、Lyft上訴期間可照常運作

就在 Lyft (LYFT-US) 和 Uber (UBER-US) 將要暫停加州大本營的汽車共乘業務的前幾小時,加州上訴法院一個即時的裁定讓兩家股價大漲 6% 左右。

加州上訴法院裁定,Uber 和 Lyft 上訴期間可以照常維持營運。

Uber 週四上漲 6.76%,收 31.41 美元;Lyft 上漲 5.8%,收 29.76 美元。

因應今年 1 月生效的加州勞工法《AB5》法案,美國加州法院上週一發佈暫時禁制令,禁止 Uber 和 Lyft 將司機定義為承攬關係,而該視為僱傭關係,本週五生效。

兩家公司在禁制令發布後均提起上訴,並表示此要求將顛覆公司的商業模式,不願在營運同時又匆忙變動以符合該州法規,因此 Uber 預計週四晚間就暫停業務,而 Lyft 則預計午夜禁制令生效時就立即暫停在加州的營運。

Uber 聲明,「我們很高興,上訴法院能意識到這個案件中的重要問題,在我們持續倡導駕駛有想要自由工作的能力之際,不必中斷大眾獲得這些關鍵服務的機會。」

Lfyt 發言人強調,公司的抗戰還沒結束,「雖然我們今晚不必暫停營運,但我們仍需持續為駕駛的獨立性和福利奮戰。」

儘管 Uber 和 Lyft 爭取到一些時間,但也有一些附帶條件。上訴法院以兩家公司均準備敗訴的情況暫停該案:其命令要求他們提出詳細的計畫,陳述在上訴失敗之後,他們將如何把駕駛轉為員工的做法。

西雅圖大學法學院教授 Charlotte Garden 表示,這個要求可能反映出法院感到沮喪挫敗,因為即使《AB5》法案已經生效數月,但這兩家公司似乎毫無轉換準備。法院可能也很擔心,駕駛員可能會受到這兩家公司的拖累。

Garden 指出,法院的要求可能是為了避免駕駛斷炊和乘客沒車搭,同時也要催促這兩家公司行動,不要再抱持鴕鳥心態。

由於今年 11 月美國大選時也會討論關於《AB5》的第 22 條提案,此上訴裁定讓 Uber 和 Lyft 爭取到更多等待時間。

第 22 號提案是科技工人的特殊勞工規定,欲排除《AB5》的適用。符合的公司免於支付雇員加州法律要求的全部福利,例如失業保險、完整的工人補償,同時也需支付最低薪資的 120%、醫療保健和傷殘保險等。

舊金山高等法院於本月 13 日拒絕無限期延長本週稍早發布的禁制令。加州總檢察長 Xavier Becerra 週三則力促上訴法院不要搭理這些公司讓他們照舊營運的訴求。

上訴審理日期排定在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