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負油價之亂釀投資糾紛 金管會開罰12家期貨商516萬元

4月負油價之亂釀投資糾紛 金管會開罰12家期貨商516萬元。(鉅亨網資料照)
4月負油價之亂釀投資糾紛 金管會開罰12家期貨商516萬元。(鉅亨網資料照)

今 (2020) 年 4 月國際原油期貨出現史上首見的負油價,但因國內部分期貨商系統只能出現正數,造成投資人無法下單,引發投資爭議,金管會今 (1) 日表示,經過調查之後,決定對元大等 12 家期貨商做出相關處分,罰鍰金額合計 516 萬元。

金管會表示,芝加哥交易所 (CME) 西德州原油期貨及小型輕原油期貨的 5 月份契約在 4 月 21 日出現負值交易,且當日小型輕原油期貨最終結算價格為負 37.63 美元。我國交易人透過期貨商複委託管道從事上述的契約交易產生損失及衍生糾紛,因此,金管會針對期貨業的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作業進行查核,以瞭解是否有缺失需要改進。

金管會表示,經查核後發現,期貨商主要有四大缺失,包括 (1) 期貨商未即時公告 CME 原油類期貨商品得以負值交易;(2) 期貨商交易主機未能接受負值下單;(3) 期貨商交易主機在負值下無法正確計算客戶國外期貨帳戶損益及權益數;(4) 未辦理高風險帳戶通知及未執行代沖銷作業。

金管會經綜合考量期貨商違規情節及其與交易人和解協商情形,就期貨商違反期貨管理法令及內部控制制度缺失部分,已作成行政處分,核處 12 家期貨經紀商罰鍰金額合計 516 萬元。

遭開罰的 12 家期貨商分別為:元大、凱基、日盛、康和、統一、華南、大昌、兆豐、永豐、群益、國泰及富邦期貨。

金管會強調,為保障交易人的權益,金管會已請投保中心及評議中心協助受理調處及評議事宜,並請期貨商積極配合調處及評議。另請投保中心必要時召集期貨公會及期貨商研商類似態樣爭議案件的處理機制等,以利爭議雙方儘速達成協議。同時,金管會也已函請期貨公會輔導期貨商於交易主機增加負值交易及結算功能,期貨商已於 8 月底全數調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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