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業人力需求龐大 失業勞工投入就業最高獎勵10.8萬元

受到台商回流、前瞻基礎建設帶動,營造業人力需求龐大,勞動部今 (7) 日發布施行「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營造業工作試辦計畫」,提供最高 10.8 萬元的就業獎勵津貼,協助充實營造業人力。

近一年來,台商回流踴躍,帶動工業建廠熱潮,同時,政府大幅擴張公共建設,而營造業長年存在缺工問題,今年受疫情邊境管制影響,外籍移工引進管道受阻,且多數年輕人也不願投入辛苦、高壓的藍領工作,使得營造業人力缺口越來越大,因此,勞動部積極出招,盼利用獎金措施引導人力投入營造業。

勞動部表示,為促進失業勞工就業,及協助紓緩特定行業缺工情形,日前已實施「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作業要點」及「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照顧服務業作業要點」。

根據最新「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營造業工作試辦計畫」規定,失業勞工符合失業滿 30 日以上、非自願離職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評估情形之一,向公立就服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受僱於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廠商,即可獲得獎勵。

勞動部說明,受僱於同一雇主滿 30 日,且每月薪資不低於勞動部公告的每月基本工資者,依任職期間,每月發給 5000 元至 7000 元就業獎勵,最長發給 18 個月,最高獎勵 10 萬 8000 元。

勞動部提醒,獎勵失業勞工從事營造業,不包括會計、財務、文書等商業及行政專業人員、商業及行政助理專業人員、事務支援人員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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