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開鍘新壽〉限期新壽三個內改善組織架構、限縮股票投資

新光金 (2888-TW) 子公司新光人投資股票內控嚴重缺失,遭金管會重罰 2760 萬元,新壽董事長吳東進遭停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結束;同時限縮新壽的國外股票與 ETF 投資。

金管會今 (15) 日針對新壽投資股票內控缺失,罕見的發布 9 頁新聞稿,洋洋灑灑陳述新壽投資決策六大缺失,同時要求吳東進必須退出本屆董事會,遠離公司治理決策圈直到 2023 年 6 月董事會任期屆滿,而負責操盤的投資長袁宏隆則遭解職,不得派任與投資相關職務。

金管會保險局指出,新壽成立的「資負會」(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 一手主導新壽投資決策,但決策會 16 名決策成員半數由董事長指派,經金檢後發現,資負會投資決策忽視風控部門示警與建議,權力凌駕於投審會之上,規避董事會監督。

保險局局長施瓊華表示,資負會對於 109 年策略性資產配置檢測結果,資本適足率小於董事會胃納 RBC(資本適足率)250% 的機率達 83.3%,但卻未見相關討論,導致該公司依據資產配置在今年 1 月第一週連續 2 日內的國外股票大增高達 966.6 億元,明顯輕忽風控重要性。

施瓊華進一步指出,風控部對於投資的市場風險比例值比率已超出警示與建議,但資負會仍沒有任何調整指示,依然就先前決策照案通過,導致後續市場風險值比率在今年 3 月底攀升至 43.33%,高於董事會核定限額 15.73% 的 2.75 倍。自結淨值比 2.2%,置公司於不符資本適足法定標準的險境。

此外,新壽對於過度集中投資單一市場、標的在決策過程中缺乏審慎思考,此舉不利風險控管;在國外股票部分,也有投資過於集中數日,且鉅額投資特定標的,且國外股票投資金額高達 10 億餘元的股票,僅由投資長核定,缺乏內部牽制機制,亦不利內控與風險監督。

金管會表示,預計近日將寄發裁處書給新壽,並要求公司須在 3 個月內限期調整、改善組織架構,在改善前將限縮新壽海外投資比重,其比例上限不得超過資金比重 4 成,在未調整置合規前,也不得投資國內外股票與 ETF 相關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