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遏止超量攜帶菸酒 財部調高捲菸罰鍰1倍明年元旦上路

為強化遏止旅客入境違規超量攜帶菸酒,財政部國庫署今 (5) 日宣布,將提高超量攜帶且未申報者相關罰則,其中捲菸將從現行的每條 500 元罰鍰提高 1 倍至 1000 元,雪茄則以「葉捲」作為區分,新增非葉捲每 25 支處以罰鍰 500 元,相關裁罰準則將自明 (2021) 年元旦起生效。

國庫署副署長顏春蘭表示,修正發布的「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主要分為三大類,包括捲菸、雪茄與酒類,其中捲菸發鍰每條 (200 支) 每條罰鍰將提高至 1000 元。

雪茄部分,則以「葉捲」進行區隔,其中葉捲雪茄維持每 25 支罰鍰 4000 元,非葉捲雪茄每 25 支則處以 500 元罰鍰。

至於酒品部分,現行規定為每公升處以 2000 元罰鍰,修正後則以酒精做為區分,其中酒精成分超過 10% 者,每公升處罰鍰 2000 元,酒精成分低於 10% 者,每公升處以 500 元。另外,菸絲則未修正罰則,維持現行每磅處 3000 元罰鍰規定。

國庫署官員坦言,2017 年調漲菸稅後,導致菸品應稅、免稅價差擴大,一條菸價差可達 600 元,根據關務署資料,2017 年查獲捲菸超量攜帶件數共 1524 件,2018 年件數激增近 1 倍跳增至 3300 元。

官員指出,根據現行罰則,超量攜帶捲菸每條只罰 500 元,比起免稅應稅菸價差至少 600 元起跳,現行罰則恐讓部分業者鋌而走險,企圖走私闖關,無法發揮遏阻效力,因此自去年 10 月起檢討修正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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