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質詢〉財長:2年內調高囤房稅 評估列入補助款考核依據

為抑制投機性買盤炒作房價,財政部日前表態,擬從「中長期」調高囤房稅著手因應,立委質詢時追問,所謂的「中長期」是指多久?財政部長蘇建榮對此回應:「2 年內」。他並強調,如果地方政府沒有適時出手,會將這部分列入補助款考核依據。

立法院財委會今 (12) 日審查中央政府預算審查、所得稅法第 17 條修正草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7 條修正草案,蘇建榮出席報告並列席備詢,針對房價與稅制工具議題做上述回應。

包括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賴士葆在質詢時同步鎖定高房價問題追問,包括中長期調高囤房稅,中長期是指多久?以及財政部手上可使用的稅制工具等問題。

蘇建榮對此回應,所謂的中長期是指 2 年內,從數據資料來看,目前中南部房價確實有明顯上漲,且從稅收角度來看,土增稅、契稅最近幾個月也明顯增加,財政部將配合內政部,責成國稅局針對紅單與預售屋等異常交易進行專案查核。

蘇建榮表示,除了稅基以外,稅率也相當重要,而這部分是由地方政府負責,財政部日前已發函地方政府調高房屋評定現值,如果地方政府沒有動作,會與主計總處溝通,討論是否將地方政府「努力程度」列入補助款發放的考核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