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P選出6處風場場址 宣布參與離岸風電區塊開發

左起為CIP台灣區董事總經理許乃文、CIP台灣第三階段區塊開發計畫執行長侯奕愷。(圖:CIP提供)
左起為CIP台灣區董事總經理許乃文、CIP台灣第三階段區塊開發計畫執行長侯奕愷。(圖:CIP提供)

離岸風場開發商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 (CIP) 今 (4) 日宣布,正式投入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並公布所選出的 6 處風場場址,包括渢汎、渢成、渢利、渢妙、渢佑及福芳,分別位於新竹、苗栗、台中及彰化海域,6 場址合併裝置容量上看 6.3GW。

經濟部即將公布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相關規則及內容,針對區塊開發規則,CIP 台灣區董事總經理許乃文指出,CIP 在潛力場址開發階段肩負最高的國產化使命,但經濟規模明顯不足,因此倡議區塊開發應維持「項目制國產化」政策,以保障基本的經濟規模,延續本土供應商投資量能。

針對下階段台灣離岸風電發展,CIP 台灣第三階段區塊開發計畫執行長侯奕愷表示,浮動式技術已成全球離岸風電趨勢,且浮動式風場在亞太地區具有高度開發潛力,目前日韓政府均積極投入發展。

CIP 建議政府,把握現有利基,加速推動浮動式離岸風電,在第三階段可規劃 2 至 3 座、每座容量各 100MW 的浮動式風場做為示範計畫,台灣就能從明年起展開浮動式風場開發,2025 年迎來首座浮動式示範風場商轉,穩坐亞洲離岸風電領先地位。

侯奕愷也說,為控制氣候變遷帶來的衝擊,各國政府陸續將 2050 年淨零碳排目標納入法規。企業界也積極響應減碳,包括 RE100 等,呼籲政府針對 2050 年淨零碳排設立明確的國家目標,以催生國內綠電市場,並提升供應鏈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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