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打炒房〉實價登錄2.0四大修法重點出爐 門牌完整揭露、預售屋納管

府院全面動員打炒房,實價登錄2.0四大修法出爐。(圖:行政院提供)
府院全面動員打炒房,實價登錄2.0四大修法出爐。(圖:行政院提供)

府院動員打炒房,行政院長蘇貞昌今 (10) 日於院會拍板通過「實價登錄 2.0」 三法修正案,內政部提出門牌完整揭露、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與範圍、預售屋全面納管及加重處罰等四大重點。

為健全房市、合理房價,國發會上周已就「紅、登、稅、貸、宅」五大面向提出具體對策,其中,實價登錄 2.0 就是重要措施之一。內政部地政司長王成機說明,根據民調,外界普遍認為以 30 號為區間揭露房價不夠透明化,因此,未來門牌將會全都露,並溯及已揭露案件,門牌 (地號) 將會完整呈現。

針對預售屋資訊不夠完整、即時,王成機指出,目前相關資訊並未送到地方政府來備查,代銷業者在整個案場結束才會申報,時程上可能會拖到半年至 3 年,那就失去實價登錄的意義,且建商自建自售的部分也並未申報。修法後,預售屋銷售前須備查,簽訂買賣契約書後 30 日內須申報,建商自售也將全面納管。

此外,實價登錄價格正確性常受到質疑,王成機表示,內政部對此提出兩大對策,首先,法律明定主管機關查核權及查核範圍,地方政府可透過買賣雙方、經紀業、地政士來查閱是否有登錄不實的狀況,內政部可透過稅捐機關、銀行機構來查核,以確保交易資訊正確。

對策二,申報義務人屢不改正加重處罰。王成機說,若未申報或價格不實經三次處罰仍未改正,將加重處 15 至 75 萬元罰鍰,成屋及預售屋契約內有多戶 (棟) 建物交易者,以 1 戶 1 罰為原則。

王成機強調,內政部提出實價登錄 2.0 相關修法,包括「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地政士法」第 26 條之 1、第 51 條之 1、第 59 條修正草案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24 條之 1、第 29 條、第 40 條修正草案,主要目的是希望讓房價資訊更加透明,預售屋資訊即時、完整,資料正確並加值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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