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新規衝擊太陽光電標租 三業者寧賠保證金也要棄標

財政部國產署 14 日公布今年第 5 批太陽光電標租案,6 案全是過去推過的舊案,其中三案更是標脫後,廠商擔憂受農委會新政策影響而縮手的案例,國產署副署長游適銘則強調,這 6 案保證不受農委會新制影響,呼籲企業踴躍投標。

國產署列標的 6 宗標案,分別位於新北市樹林區、桃園市觀音區、苗栗縣竹南鎮、台南市歸仁區、屏東縣里港鄉與林邊鄉等,合計面積共 3.89 公頃,預計明年 1 月 12 日開標。

值得注意的是,位於桃園市觀音區下埔頂段、苗栗縣竹南鎮東崎頂段、台南市歸仁區等三處分別是去年、今年脫標簽約後因廠商縮手放棄的標案,因此重新列標。

據了解,包括桃園市觀音區、苗栗縣竹南鎮與台南市歸仁區的標案,讓業者得標後,寧可放棄保證金也要棄標的原因,在於農委會 7 月頒布的新規定,禁止 2 公頃以下的農曆變更申請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導致小面積的標案頓失吸引力所致。

對於農委會的新規,游適銘則是信心喊話,強調本次列標的 6 宗標案保證不受新規定影響,但他也坦言,明年的光電標租案確實會受小面積不得設置太陽光電裝置影響。

至於位於新北市市樹林區南園段、屏東縣里港鄉定國段、屏東縣林邊鄉成功段為過去流標案。

游適銘說,每個流標案流標原因不盡相同,例如新北市樹林區今年已是第四度招標,但因投標人資格不符導致流標,至於屏東里港鄉則是投標時台電饋線容量標準不夠明確,導致投標人縮手;另外,屏東林邊鄉則是面積太小導致無人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