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報稅可望更省 基本生活費調升至18.2萬元 調幅歷年之冠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減稅小確幸來了!財政部賦稅署今 (16) 日宣布,109 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調升至 18.2 萬元,較前年增加 7000 元,為歷年最大調幅,估有 205 萬戶受惠,減稅利益約 96.57 億元。
以四口之家進行試算,假設納稅人須扶養配偶與兩名就讀大學的子女,在其他扣除額、免稅額全都不變的條件下,以稅率 5% 計算,明年 5 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多扣 2.8 萬元,約可省下 1400 元稅額。
賦稅署表示,今年的基本生活費用調升 7000 元、來到 18.2 萬元,預估將使受益戶數、減稅利益同步增加,其中受益戶數可望較前年度增加 27 萬戶,減稅利益可望增加 25.51 億元,民眾明年 5 月申報綜所稅即可適用。
賦稅署指出,109 年的每人基本生活費用金額,主要是根據納保法規定,參照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訂定,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為 302887 元,按照中位數 60% 計算,每人基本生活費用為 18.2 萬元。
納保法自 2017 年 12 月 28 日上路後,以立法方式保障國家不得對人民「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課徵所得稅,財政部自當年度起每年公告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且額度年年增加。
其中,106 年每人基本生活費為 16.6 萬元、107 年調升至 17.1 萬元,108 年進一步提高至 17.5 萬元,今年則一口氣提高至 18.2 萬元,一口氣調升 7000 元,調幅之大創歷年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