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凱-KY聲請假處分獲准 法院禁止大股東賣股

立凱-KY董事長張聖時。(鉅亨網資料照)
立凱-KY董事長張聖時。(鉅亨網資料照)

高端磷酸系鋰電材料龍頭立凱 - KY(5227-TW) 今 (18) 日公告,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核准對五龍電動車的假處分執行命令,禁止債務人五龍電動車旗下子公司對於持有立凱的私募普通股,進行全部或部分移轉、設定抵押權與其他一切處分行為,保障公司及股東權益。

立凱指出,公司提前採取保全措施,以避免未來任何處分立凱私募股票行為,影響策略聯盟框架。

立凱與五龍電動車先前為建立長久合作關係,雙方在 2016 年完成相互投資、達成資本合作,立凱以私募辦理普通股現金增資,並由五龍電動車全數認購,立凱也同時認購五龍電動車新發行普通股與港幣 2.75 億元的五年期可轉換公司債。

不過,隨著中國電動車補貼門檻提高,產業大洗牌,五龍電動車今年 8 月由臨時清盤人全權負責五龍電動車管理,立凱也依可轉換公司債條款,向五龍電動車發出可轉換公司債港幣 2.75 億元提前到期請求,確保立凱公司及股東權益。

另外,五龍電動車主要營運子公司杭州長江汽車雖已進入破產清算程序,但根據《杭州長江汽車有限公司項目公開招募公告》顯示,杭州長江汽車債務人及主要債權人均表達希望透過重組方式發揮其潛在價值。

基於杭州長江汽車的土地資產,以及生產製造能力仍具有相當價值,如能順利引進新投資者,變現五龍電動車的投資資產,五龍電動車仍有一定程度償債能力,立凱除提前部署禁止大股東處分持股,也積極與五龍電動車洽商公司債到期清償事宜。

立凱指出,公司持有的五龍電動車可轉債,均依 IFRS 9 號公報評價提列減損損失,並未有實際現金流出,也不影響公司現金流量,此次獲准禁止大股東五龍電動車處分公司股權的假處分保全程序,主要為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對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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